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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有關事項。

刊登日期:2015/3/17
發文日期:2015/3/17
發文字號:府稅消字第1049920021號
主旨:公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有關事項。
依據: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項。本縣續自104年1月6日起至107年1月5日止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。